昨天下午二點半,
柯文哲的京華城案一審宣判,
四罪合併判刑17年。
這是很重的判決,
因為超過十年,
依現行法律,
柯文哲喪失選舉權力,
等於對柯文哲宣布「政治性死亡」。
柯文哲還可以上訴,
依照判決書內明顯的漏洞。
高明的律師至少可以在二審打掉13年,
17年扣除13年,
真正的法律判決是4年。
不過二審還得曠日費時,
準備程序、審理、言詞辯論,
等待结果出爐,
至少得拖到一年以後,
也就是柯文哲將與2028年大選絕緣。
上面的一段話,
很多人一定看得一頭霧水,
我簡單說明一下。
一審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,
但收賄要有証據,
不能隨意指摘。
綠媒過去一年多,
講的最為繪聲繪影的 ,
就是Excel檔的「小沈,1500」,
綠營說這就是柯文哲收賄1500萬。
但一審法官認為証據力不足,
不能做為收賄的實槌証據。
可是上面的政治壓力排山倒海,
法官也必須對其有所交待,
否則難免禍患無窮。
法官最後竟用威京集團捐給民眾黨的210萬來充數。
問題是這210萬,
是給民眾黨的合法政治獻金,
而且指明是給黃珊珊選台北市長用的。
錢既不是給柯文哲,
又是合法的政治獻金,
卻被移花接木成為柯文哲收賄,
然後據此判了13年。
這是100%不合邏輯,
到了二審只怕會被推翻。
扣除這13年,
最高刑期只剩下4年,
其實4年的判決內容也是漏洞百出,
但這裡只講重點,
以免失焦,
反而模糊了真相。
我判斷法官的想法,
他既迫於政治壓力,
不得不違背司法良心,
但仍留下明顯漏洞,
供柯文哲二審平反。
這就是腐敗官場常見的「平衡術」,
別以為民主法治社會一切公平正義,
這種口號聽聽就算,
真信它就幼稚了。
只不過法官畢竟是司法中人,
他沒有讓柯文哲「法律性死亡」,
卻斷送了柯文哲的政治之路。
不過這樣也好,
柯文哲與2028大選絕緣,
但他仍可大力促成藍白合,
為2028大選做造浪者。
好歹終結掉賴清德2028連任之路,
屆時柯文哲二審平反,
然後推薦個包青天式的監察院長,
什麼仇都報了,
什麼冤枉也都洗清了。
一審宣判後,
柯文哲在國際記者會上表示,
他對賴清德喊話,
他說「我不會投降,不會屈服」。
不知今夜賴清德能否安心入眠,
人世間種什麼因得什麼果,
報應會遲到,
但絕對不會不到。